智驾失控司机必犯:危险驾驶罪新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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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能辅助驾驶责任界定:司机仍是安全第一责任人
在智能辅助驾驶技术日益普及的今天,许多汽车已经配备了L2级别的智能辅助驾驶系统。即便如此,司机在驾驶过程中依然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。2月13日,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道路交通安全刑事专题指导性案例,其中《王某群危险驾驶案》引发了广泛关注。
案例解析:辅助驾驶系统不能替代驾驶主体
该案例明确指出,车载辅助驾驶系统不能代替驾驶人成为驾驶主体。即便驾驶人激活了车载辅助驾驶功能,他们依然是实际执行驾驶任务的人,负有确保行车安全的责任。即使驾驶人不在驾驶位,这一原则同样适用。
具体案例:醉酒后激活辅助驾驶功能,司机仍需负责
2025年9月13日,被告人王某群饮酒后驾驶汽车,从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某饭店附近回到其居住小区。在离开小区后,王某群激活了车辆的辅助驾驶功能,并利用私自安装的“智驾神器”配件,使车辆在实际无人监管状态下继续行驶,而他自己则坐到副驾驶座位睡觉。
在行驶至目的地附近的某路段时,车辆因挡道而停止。过路群众发现车内仅有在副驾驶位睡觉的王某群,遂报警。经检测,王某群血液酒精含量为114.5毫克/100毫升,属醉酒。
司机责任:醉酒后激活辅助驾驶,构成危险驾驶罪
经查,王某群所驾汽车安装有2级驾驶自动化系统,即辅助驾驶系统。该系统设定,若驾驶人双手脱离方向盘超过2分钟,系统会提示驾驶人手握方向盘、接管车辆。王某群知道饮酒后不能激活辅助驾驶功能驾车,也知道激活辅助驾驶功能后,要手握方向盘并做好随时接管车辆的准备,但仍购买、加装可以模拟手握方向盘状态的“智驾神器”非法配件,以逃避辅助驾驶系统安全监测。
王某群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于2024年7月3日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,并处罚款人民币一千五百元。本案的争议焦点为,被告人王某群醉酒后激活车载辅助驾驶功能,没有在主驾驶位执行驾驶操作,是否属于驾驶行为,其行为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。而最高法院这次公布情况,也算是对这一争议事故给了定论。